江苏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.doc
江苏大学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.doc
江苏大学大学生科研课题缓结题申请表.doc
(最新修订)江苏大学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.doc
研究成果符合要求的项目,结题时需准备如下材料:
1.《江苏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》(1份);
2.《江苏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缓结题申请书》(1份,如有延期结题需提交);
3.《江苏大学大学生科研课题中期检查表》(1份);
4.结题报告(1份),从课题组织管理的角度写,字数1000字左右,主要内容包括:(1)课题研究的主要过程和活动(课题研究的方案设计,研究计划执行情况等);(2)课题成果的出版、发表情况,转载、采用和引用情况;(3)课题成果的代表作等;
5.课题研究的主要成果原件及复印件[课题研究报告、论文(包括杂志的封面、目录、论文全文、封底)、著作等](1份);
6.相关附件或佐证材料(包括被采用、转载、获奖证书、应用证明等)(1份);
7.以上材料电子稿结题时一并上交立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。
第二十一条 结题时,立项学生将符合要求的发票汇总,贴于《江苏大学报销单据汇总表》背面,填写“部门、时间、报销单据内容、单据张数、金额”,并在“经手”处签字,请指导教师验收。学生科研立项可报销票据原则上是所发表论文的版面费、专利申请费、模具加工费、购买实验原材料费(发票上必须注明材料的详细名称)等与学生课题相关的票据,如果票据金额不够,其他发票必须满足下列要求:
1.不得出现住宿费、餐饮费、打的费、办公用品(发票是具体名称的除外)、食品、通讯费等;
2.购买书籍的发票,发票上必须由出具发票的书店列明书单;
3.不得出现与学生科研无关的票据。
第二十二条 立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结题材料和票据进行初审,汇总后请分管校长签字,统一到财务处报销,经费从学校专门账户支取。结题后,请结题的同学到团委网站查看经费到位情况,带有效证件到团委领取经费。经费代领需立项者本人授权书原件(传真件)、有效证件复印件(传真件)和代领人有效证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