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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第九届“蒋雯若奖、助学金”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:   日期:2017-11-10   点击:


化学化工学院全体同学:

    为激励我院学习成绩优秀以及家庭贫困、品学兼优的学子更好地完成学业,将来报效祖国,回报社会,蒋雯若基金会在我院设立了“蒋雯若奖、助学金”。现开展第九届“蒋雯若奖、助学金”申报评定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(详见《蒋雯若奖、助学金评比细则》):

1、化学化工学院二年级本科生和一年级硕士研究生。

2、思想积极要求上进,学习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,选拔当年获得校学习优秀奖学金;研究生的成绩参照考研成绩。

3、为人淳朴善良、懂得感恩、乐于助人,能完成蒋雯若基金会交付的工作。

4、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,日常表现优秀。

二、评选对象及资助标准:

(一)设立“蒋雯若奖学金”6名本科生。实施优生优培的原则,资助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学生,筛选要求参考《江苏大学本科生提前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预备生》(江大教〔20171号文件),品学兼优,综合素质突出。如未报考我校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,需退回“蒋雯若奖学金”。

(二)设立“蒋雯若助学金”2名本科生。资助贫困学生,综合测评成绩需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%,家庭贫困、品学兼优、综合素质高者优先,

(三)“蒋雯若助学金” 2名硕士研究生。按贫困生优先的原则,工科和理科各1名。成绩位于考研入学考试排名前50%,家庭贫困、品学兼优。

(四)资助标准:5000/人(从当学年9月份开始发放,每人每月400元,每年12月份增发200元,共计5000元),资助年限自本科二年级至完成大学本科学习和研究生一年级至毕业。

(五)有特殊情况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情况,由蒋雯若基金会和化学化工学院商议决定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(一)所有受到资助的学生,需签订《365.com“蒋雯若奖助学金”资助协议》。(二)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该生受助资格:

1、学习成绩大幅度下滑,出现功课不及格;

2、在校期间出现重大错误或违法违纪行为;

3、将捐助经费用于除正常学习、生活以外的其他活动;

4、未到达《365.com“蒋雯若奖助学金”资助协议》的要求者。

四、申报方式和程序:

11115日前,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,填写《蒋雯若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详见附件)以及手写的申请书(含个人、家庭情况介绍,对蒋雯若基金会的认识、参加“蒋雯若基爱心社”的计划建议)。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评议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报“蒋雯若奖助学金”评审委员会。

21120日前,“蒋雯若奖助学金”评审委员会组织对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,初步确定拟受助学生名单,并公示。

31130日前,确认受助学生名单,报“蒋雯若基金会”。

412月中旬,组织颁奖仪式。

 附件1:蒋雯若奖学金申请审批表.doc

 附件2:蒋雯若奖助学金申请汇总(初评).xls

 附件3:江苏大学蒋雯若助学金资助协议【2017年10月修订】.doc

 附件4:蒋雯若奖助学金评奖细则.doc

 附件5:江大校推免生通知.docx

 附件6:【江大教〔2017〕1号】关于做好2014级本科生提前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预备生工作的通知.docx

 

 化学化工学院

2017年10月3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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